我說阿....
泰式酸辣湯口味PIZZA很好吃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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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ㄧ篇拖了3個月的文 (我真的好無心經營部落格)

雖說無心但還是想紀錄一下自己的生活,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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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國旅遊時認識到的韓國朋友,我跟這幾個韓國人真的是淵源很深,深到都@$#$%#$^%&.......哈哈哈哈哈,有機會再介紹介紹他們 (該文可能在明年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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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今年春天來到台灣走跳了兩週

由於我是他們唯一的台灣朋友,而敝人俏巧就住在人情味重、東西好吃還有溫泉的北投 (順帶一提:牛肉麵跟紅茶真的不能錯過),所以就帶他們入住我家附近的背包客棧。
這家背包客棧真不是我要說它,很乾淨不說店小二們還很好心,我不是住客,但當我去找朋友時店小二還會請我吃水果或是剛從北投市場買回來的點心。其他住客還會分享了他們買的台灣名產......所以我朋友說幾乎天天有免費點心吃........然後還攀談到跟同房的住客們開LINE群組喇賽、還相約晚上一起去夜店泡妞、泡溫泉那麼逍遙!!!!

在他們來時我還上網搜尋有沒有人分享招待韓國人的好去處,或是較合他們胃口的食物之類的......但這類的資訊實在少,加上我也懶惰,所以就用


順便公開一下韓國人的胃口給有需要的人參考:

臭豆腐(x)...全世界可能只有台灣人吃的下去,連經過攤位都要捏著鼻子三步併兩步走....那明明就很香
歐阿堅(x)...會怕軟軟的太白粉皮
麻油豬肝湯(x)...這是超補聖品但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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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Apple&Pixar的CEO 假不思在2005年史丹佛大學的演講,有興趣的人可以上youtube找一下。

我生活的最高宗旨,正是"今天就是我的最後一天"
我愛我的家人,我愛我的朋友  啾啾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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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榮幸來到各位從世界上最好的學校之一畢業的畢業典禮上。我從來沒從大學畢業過,說實話,這是我離大學畢業最近的一刻。今天,我只說三個故事,不談大道理,三個故事就好。

第一個故事,是關於人生中的點點滴滴如何串連在一起。

我在里德學院(Reed College)待了六個月就辦休學了。到我退學前,一共休學了十八個月。那麼,我為什麼休學?(聽眾笑)這得從我出生前講起。

    我的親生母親當時是個研究生,年輕未婚媽媽,她決定讓別人收養我。她強烈覺得應該讓有大學畢業的人收養我,所以我出生時,她就準備讓我被一對律師夫婦收養。但是這對夫妻到了最後一刻反悔了,他們想收養女孩。所以在等待收養名單上的一對夫妻,我的養父母,在一天半夜裡接到一通電話,問他們「有一名意外出生的男孩,你們要認養他嗎?」而他們的回答是「當然要」。後來,我的生母發現,我現在的媽媽從來沒有大學畢業,我現在的爸爸則連高中畢業也沒有。她拒絕在認養文件上做最後簽字。直到幾個月後,我的養父母保證將來一定會讓我上大學,她的態度才軟化。

    十七年後,我上大學了。但是當時我無知地選了一所學費幾乎跟史丹佛一樣貴的大學(聽眾笑),我那工人階級的父母將所有積蓄都花在我的學費上。六個月後,我看不出唸這個書的價值何在。那時候,我不知道這輩子要幹什麼,也不知道唸大學能對我有什麼幫助,只知道我為了唸這個書,花光了我父母這輩子的所有積蓄,所以我決定休學,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

    當時這個決定看來相當可怕,可是現在看來,那是我這輩子做過最好的決定之一。(聽眾笑)

    當我休學之後,我再也不用上我沒興趣的必修課,把時間拿去聽那些我有興趣的課。這一點也不浪漫。我沒有宿舍,所以我睡在友人家裡的地板上,靠著回收可樂空罐的退費五分錢買吃的,每個星期天晚上得走七哩的路繞過大半個鎮去印度教的 Hare Krishna神廟吃頓好料,我喜歡Hare Krishna神廟的好料。

    就這樣追隨我的好奇與直覺,大部分我所投入過的事務,後來看來都成了無比珍貴的經歷(And much of what I stumbled into by following my curiosity and intuition turned out to be priceless later on )。

    舉個例來說。當時里德學院有著大概是全國最好的書寫教育。校園內的每一張海報上,每個抽屜的標籤上,都是美麗的手寫字。因為我休學了,可以不照正常選課程序來,所以我跑去上書寫課。我學了serif 與sanserif字體,學到在不同字母組合間變更字間距,學到活字印刷偉大的地方。書寫的美好、歷史感與藝術感是科學所無法掌握的,我覺得這很迷人。

    我沒預期過學這些東西能在我生活中起些什麼實際作用,不過十年後,當我在設計第一台麥金塔時,我想起了當時所學的東西,所以把這些東西都設計進了麥金塔裡,這是第一台能印刷出漂亮東西的電腦。如果我沒沉溺於那樣一門課裡,麥金塔可能就不會有多重字體跟等比例間距字體了。又因為 Windows抄襲了麥金塔的使用方式(聽眾鼓掌大笑),因此,如果當年我沒有休學,沒有去上那門書寫課,大概所有的個人電腦都不會有這些東西,印不出現在我們看到的漂亮的字來了。當然,當我還在大學裡時,不可能把這些點點滴滴預先串連在一起,但在十年後的今天回顧,一切就顯得非常清楚。

    我再說一次,你無法預先把點點滴滴串連起來;只有在未來回顧時,你才會明白那些點點滴滴是如何串在一起的(you can't connect the dots looking forward; you can only connect them looking backwards )。所以你得相信,眼前你經歷的種種,將來多少會連結在一起。你得信任某個東西,直覺也好,命運也好,生命也好,或者業力。這種作法從來沒讓我失望,我的人生因此變得完全不同。(Jobs停下來喝水)

我的第二個故事,是有關愛與失去。

    我很幸運-年輕時就發現自己愛做什麼事。我二十歲時,跟Steve Wozniak在我爸媽的車庫裡開始了蘋果電腦的事業。我們拼命工作,蘋果電腦在十年間從一間車庫裡的兩個小夥子擴展成了一家員工超過四千人、市價二十億美金的公司,在那事件之前一年推出了我們最棒的作品-麥金塔電腦( Macintosh),那時我才剛邁入三十歲,然後我被解僱了。

我怎麼會被自己創辦的公司給解僱了?(聽眾笑)

    嗯,當蘋果電腦成長後,我請了一個我以為在經營公司上很有才幹的傢伙來,他在頭幾年也確實幹得不錯。可是我們對未來的願景不同,最後只好分道揚鑣,董事會站在他那邊,就這樣在我30歲的時候,公開把我給解僱了。我失去了整個生活的重心,我的人生就這樣被摧毀。

    有幾個月,我不知道要做些什麼。我覺得我令企業界的前輩們失望-我把他們交給我的接力棒弄丟了。我見了創辦HP的 David Packard跟創辦Intel的Bob Noyce,跟他們說很抱歉我把事情給搞砸了。我成了公眾眼中失敗的示範,我甚至想要離開矽谷。

    但是漸漸的,我發現,我還是喜愛那些我做過的事情,在蘋果電腦中經歷的那些事絲毫沒有改變我愛做的事。雖然我被否定了,可是我還是愛做那些事情,所以我決定從頭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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